高#莺%莺父母涉嫌伪证被拘 传内裤精斑系高父所有
http://news.sina.com.cn/s/2006-08-07/151110653837.shtml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极度震惊!
如果上述报道属实,则以下两种可能性必居其一:
可能性1:高#莺%莺的父亲是个疯子,而且她母亲也是个疯子。本来就有人提出高#莺%莺可能有精神病(隐藏得很深),现在看来全家都是精神病。
可能性2;制造了四年前奇案的那个能人,又在制造新的奇案。
有点不太理性的冲动,真他妈的想把襄樊市给削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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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一下,作以下修正:
以上两种可能性几乎必居其一;
第二种可能性:或者是能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本非利害关系人,但因查办原案而形成的利害关系人
另外,将所谓的本地区形象或者政绩表现看的比一个普通人的人命看得重要的愚昧恶毒的官场文化,构成第二种可能性赖以成为现实的外部环境。
削平的是不平的垃圾,不是襄樊人民。
冷静分析,可待后稿。

